避免法官卸责 铨叙部吁剥夺退休金列处分

09.10.2016  14:35

总统蔡英文预定10月召开国是会议,铨叙部日前完成择优、退场机制等相关研究报告,避免法官、检察官以离退手段规避责任,建议应增列剥夺或减少退休金做为惩戒处分种类。

铨叙部指出,为解决目前人民对司法產生不信赖感,蔡总统将召开司法国是会议,期使司法审判不悖离社会正义和人民情感,故必须检讨不适任法官、检察官,确保审判的公平、公正。

铨叙部提出「法官法施行后司法人员人事法制与实务运作之研究」报告,就法官、检察官的迁调改任、停止职务、职务评定等研讨分析,确保择优及发挥退场机制(汰劣)功能。

退场机制方面,铨叙部报告指出,因违法失职足认已不适任法官,应参酌惩戒法「免除职务并不得再任为公务员」,明文限制其再任公职权利;受撤职处分再任公职者,于停止任用期间届满,如再任其他公务员者,自再任日起,2年内不得晋叙、陞任或迁调主管。

铨叙部更指出,现行法官法所定的5款惩戒种类过于两极化,建议适度增加惩戒处分种类,增列剥夺或减少退休金做为退休或离职法官、检察官惩戒种类,避免其藉由离退手段规避惩戒责任。

择优部分,铨叙部建议,除因请事假、病假或延长病假累积达6个月以上外,宜保留以考绩或职务评定做为迁调改任的资格条件,提升择优遴选的公平性。

此外,铨叙部认为,现行职务评定的二分法「良好」及「未达良好」2种结果,最近4年良好比率均达97%,约3000多人,缺乏考核区辨功能和激励效果,建议分为优良、良好及未达良好3的等次,明定各等次奖惩内涵。

铨叙部也建议,以身心障碍、精神疾病及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权等停止职务事由,应分别明定停止职务期限、支领俸给年限及復职后不予补俸等规定,以免正当性招受质疑。

铨叙部表示,此研究报告将函请司法院、法务部做为日后修正相关法规参据,并密切与司法院和法务部交换意见,期司法人员人事法制能更完备,呼应政府司法改革决心。105100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