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还眼 泼酸伊朗女性遭判弄瞎1眼
03.02.2017 17:13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伊朗半官方的塔斯尼姆通讯社今天报导,最高法院今天依照伊斯兰「以眼还眼」律法,判决1名向他人泼酸导致受害者失明的女性得弄瞎1眼作为惩罚。
路透社报导,1979年伊斯兰革命运动后推出的伊斯兰教律法(Sharia law),身体髮肤受到伤害的案件可允许使用报復性惩罚。
塔斯尼姆通讯社报导,两年前,已认罪但身份未公开的加害者在迪达西市(Dehdasht)对受害者希玛的脸部泼酸。
塔斯尼姆通讯社引用科吉卢耶省(Kohgiluyeh)首席法官卡拉米(Majid Karami)的话:「最高法院确定处以1只眼睛失明的判决,作为『血债』的偿还,另处以有期徒刑7年。」(译者:中央社许湘欣)1060203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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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2017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