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公听会火花四射 学者针锋相对
(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25日电)新电价公式公听会火花四射,由立委回任教授的许忠信表示,台电是独占事业垄断市场,不应该有利润;但国策会研究员黄士修批评许忠信只懂经济学皮毛,台电不是政府机关。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上午召开新电价费率计算公式公听会,邀请经济部长邓振中、台电公司董事长黄重球率相关主管及多位学者专家与会。
前台联立委、现任成功大学法律系教授许忠信指出,台电是国内电力供应独占的国营事业,不应该有利润,否则就是「与民争利」。
他说,公式中的「合理利润」是名词滥用,台电全国只有一家,找不到其他发电公司,没有客观标准,并无法认定合理利润,根本是主观利润,而且违法。
许忠信进一步解释,台湾租税是法定主义,台电电价虽不是名目税金,是一种变相税金,如又有合理利润,就会造成台电盈余变成税入,却没有法源法定,以致人民负担增加。
同时,台电因有盈余,考成及绩效可以达到最高标准,对人民不公平,因此要求「合理利润」是「站不住脚」。
他赞成新的电价公式,但合理利润项目应改为「累亏摊提」,分5至10年打平亏损,未来如累亏弭平后就不能再计入,将利润分享全民,调降电价。
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研究员黄士修则表示,台湾现况很扭曲,很多人都说台电是垄断事业市场,有得到很多利益是「错」的,因此台电背负长年以来的冻涨电价政策负担,以致亏损,但绩效是世界名列前矛,甚至是表现强到「变态」。
他说,德国电业自由竞争结果,每度电高达新台币11至12元,德国是用电价补贴税金,台湾却是以税金补贴电价,根本是「完全相反」,如支持电业市场自由化,就应该要求台电反映合理电价。
黄士修认为,如主张国营企业不应有利润,可能是搞错政府机关和国营企业的差别,台电公司就不应该存在,直接改制为「国家电力局」即可,但他个人不能接受。
他反问说,大学学者和经济部员工都可以有年终奖金,为何台电不能有;很多有心人士一直挑起人民和台电间的对立,不知是何居心。10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