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是已故旅法画家常玉侄子的常锦茂,去年向台北地院对教育部等提告,要求将常玉于1963年在台举办个展的42幅画返回给他,但台北地院认为依规定大陆人民只能继承200万元遗產,但这些画作逾3亿元,他的主张根本没有理由,不经辩论直接判他判败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