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眼科名医签名投资 「恶房东」张淑晶遭判4月徒刑

12.10.2017  23:31

「恶房东」张淑晶再挨告!眼科名医卢雪玉指控张淑晶偽造文书、假冒代理人身分,投资装潢房屋并侵吞76万元售屋款,愤而提告,新北地院依偽造文书罪,判处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另侵占售屋款部分则事证不足判无罪。

判决书指出,卢与张原为好友关系,张淑晶与胞兄张振盛、许男3人于捷运永安市场旁的投资建物,打算装潢后出租,但因房子漏水问题严重、修缮费用高昂,张便提议可引进金主卢雪玉共同投资,张振盛上网搜寻,发现卢为知名眼科医生,因而答应合作。

不料,张淑晶明知卢雪玉未参与投资,竟在载明分担贷款、装潢费用的协议书上偽签卢姓名,双方事后又再签署第二份协议书,张淑晶再度于卢雪玉名字旁签立「张淑晶代」,假冒获得授权。

不过,张振盛迟迟未收到卢女承诺的资金,察觉有异,对卢女提出返还不当得利诉讼,卢女才惊觉名字遭冒用,愤而提告。

张淑晶辩称,卢雪玉确实与她一起投资房屋,第一份签名是卢女亲自签名,第二份则有获得卢女授权代签,并没有偽造文书。

新北合议庭将张淑晶与卢歷次涉讼书状、笔录及日常文件中所书写的笔迹,与协议书送鑑定,确认字迹不符,加上其他2人证称从未见过卢女,认定张淑晶触犯偽造文书罪。可上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