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再犯 砍学妹世新男大生裁定羁押

12.12.2017  14:55
2017年12月12日 13:40 中时电子报 张达智 、中国时报/ 王己由 涉嫌行凶的陈姓学生(中)11日晚间侦讯后依法送办。(谢明俊摄)

世新大学英文系陈姓大三男学生,因追求石姓学妹多年屡遭拒绝,11日一早趁学妹去上通识课前堵人,两人起争执后,陈亮出预藏的水果刀追杀学妹3刀,被害人跑进教室求救,陈男才被张姓助教及其他同学制伏。陈男移送台北地检署后,检察官考量他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和再犯之虞,声请预防性羁押,台北地方法院开庭讯问后,法官12日下午裁准羁押。

为情痴狂男大生 遭辱「蟑螂」终抓狂

痴缠背后有原因 「过度追求」连厌恶都当成爱 「强强」学长死缠5年 学妹搬出「爸爸」仍没用

检警调查,19岁的石女的右颈、头部、耳后等3处遭划伤,幸伤势并无大碍;石女家属不满陈男追求不成竟痛下杀手,气得提告杀人未遂。

陈男犯案后一度情绪不稳,甚至动念轻生,直到家人安抚劝说后,他的情绪才逐渐缓和。陈应讯时说去找学妹,但学妹不理他,甚至转身就走,一气之下才追过去,拿刀划学妹的手臂,未料学妹闪躲,才不小心划伤其头、颈。

陈男强调自己当时情绪激动,但心里并不想伤害学妹,对于自己的鲁莽行为感到后悔,他行凶后还一度关心学妹的伤势,希望能去探望。行凶的水果刀,陈男称是从家里携出,这段期间他都随身携带。

北院法官开声押庭讯问后,认为陈犯罪嫌疑重大,坦承伤害犯行,否认杀人未遂犯行。依现场目击证人说法,陈确有用手压制告诉人、用刀刺向告诉人右肩、耳后颈处、颈部等,且陈是以从家中携出的水果刀朝告诉人挥砍3次,由其挥砍的部位、次数、行凶方式及告诉人受伤部位,显见并非临时起意,难谓无致被害人于死之意,可认定涉犯杀人未遂罪、伤害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还认为,陈涉犯杀人未遂罪部分,是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若将来因该罪起诉及判刑,未来量刑可能不轻,基于人性畏罪心理,难谓全无选择逃亡以免身陷囹圄的可能,所以逃匿以规避审判程序进行及刑罚执行可能性很高,有相当理由认有逃亡之虞。

另陈男曾在今年9 月、10月间和11月8 日,数次骚扰跟踪石女,并以摀住嘴巴往后拉等方式压制石女,显然陈有反覆实施伤害罪之虞。

陈男在学校公共空间为上开犯行,所涉犯罪危害社会秩序甚鉅、对告诉人人身安危影响极大,审酌目前侦办案件的进度、国家刑事司法权的有效行使、公共利益维护、被告人身自由私益及防御权受限制程度,经斟酌比例原则,无从以具保或限制住居等手段替代羁押处分,确有羁押必要。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