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启惠未违中研院内规 刘宏恩彻底绝念

18.04.2016  23:43

中研院15日召开记者会,指翁启惠未违反院内利益衝突规定。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宏恩今天撰文,指中研院高层欠缺反省检讨的能力,他「彻底绝念」。

中研院长翁启惠的女儿翁郁琇持有浩鼎股票,遭质疑违反翁启惠任内订定的利益衝突迴避原则。中研院智财技转处长杨富量15日表示,翁女所持浩鼎股票,来自浩鼎原美国母公司Optimer公司持有,中研院从头到尾都没拥有OBI-822的技术,因此并非透过中研院技转获取利益,翁启惠也不需揭露。

对此结果,刘宏恩今天在个人脸书上撰文,认为中研院对利益衝突揭露的自我要求,连美国一间私立大学都不如。15日记者会的说法,更让他再也无法沉默和期待。并说身边许多学界、实务界的朋友,都为中研院缺乏反省检讨的诚意与能力,彻底绝念。

刘宏恩今天晚间接受中央社记者採访表示,2010年中研院发生陈垣崇事件后,他因为连续6年发表生物医学与產学合作利益衝突规范研究,受邀到中研院演讲。当时翁启惠带领院内一级主管全场聆听,让身为资浅学者的他备受感动。

然而刘宏恩没想到的是,事隔多年发生浩鼎案,涉及层级更高,中研院高层却还是搞不清楚,没有完善相关规范。

刘宏恩表示,產学合作一定会有利益,以利益为诱因,关键在于透过「揭露」来「管理」,必要时要求「迴避」。中研院的规范应参考国际标准,并接受严格审查,否则机制形同虚设。

因此刘宏恩认为,「揭露」是核心重点,这次发生争议就在于翁启惠没有揭露女儿拥有浩鼎股票。他说,翁启惠可能没有搞懂,但他身边的幕僚应该要懂,不要再误导翁启惠。105041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