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女儿连惠心因传播公司财务纠纷,遭电视制作人李淳蓉告发涉嫌诬告,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今日判决连惠心无罪,全案可上诉。
这起案件发生在2004年间,连惠心怀疑合伙人李淳蓉盗刻公司印章、到银行开设帐户,向台北市调处检举李淳蓉涉嫌背信、偽造私文书,李淳蓉反告连惠心诬告。
一审判连惠心无罪,二审改判2月、缓刑2年,更一审又获判无罪,全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后发回,高院更二审仍判她无罪。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