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苗栗县3议员因贿选被判当选无效

24.02.2016  23:12

   中新社 台北2月24日电 台湾苗栗县议员许樱萍、吕明亮、张志宇在选举期间涉嫌贿选,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4日判决3人当选无效。

  据中央社、《联合报》等台媒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当日审结,驳回民进党籍的许樱萍、无党籍的吕明亮上诉,2人当选无效确定。许樱萍、吕明亮被控在2014年选举前,涉嫌通过桩脚(选举中在基层为候选人拉票的人员)以每票500至1000元新台币买票,经苗栗地院判当选无效后,2人提出上诉。

  国民党籍的张志宇一审被判决当选有效,二审法官认为,贿选者自称非经张志宇本人或竞选团队授意或容许行贿,且自行出钱替张行贿,显悖离常情,因此废弃原审判决,改判当选无效。

  由于判决确定,3名议员席次将依法进行递补。加上先前已遭判当选无效的2人,总计这届议员已有5人因涉贿当选无效,创下苗栗地方史上纪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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