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批花大把公帑租官舍 中市府:绝无浪费

08.04.2016  23:20
市议员黄馨慧(右)、李中抨击市府4年将花490万公帑为官员租屋,这笔钱足可供给中市学童吃上49万颗滷蛋。(卢金足摄)

市议员黄馨慧、李中今天(8日)抨击,市府首长官舍月租金高达3.4万元,4年需花490万公帑,足可供给台中学童吃49万颗滷蛋。市府秘书处长李如芳表示,只有3位首长在外租屋,月租金2万8000元到3万元间,符合首长宿舍租金规定,强调「台中市政府宿舍管理要点」修法由前市府修订,并非市长林佳龙任内。

李中质疑,市府首长平均月支出3.4万租赁官舍,事涉预算、公帑,不该只用行政「要点办法」,要求改以「自治条例」送议会审议。

「中兴新村生活机能完整,林市长还建议立法院迁移该处,为何官舍不向中央借用」,黄馨慧批评花公帑租官舍不手软,比月薪22K年轻人还要多。

秘书处强调,首长宿舍提供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一级机关首长任职期间借用,前市府103年12月修订「台中市政府宿舍管理要点」,首长得比照中央官员,在宿舍不足无法提供借用时,以专案报请主管核准方式,租屋作为首长宿舍使用。

李如芳表示,首长宿舍租金不得超过当地房租最高前1/4平均单价规定,与议员所提出租金有相当落差,且3月重新检讨「台中市政府宿舍管理要点」,将原由市府负担水、电、电话费规定,改由借用首长自行负担,回归使用者付费,绝无浪费公帑。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