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奇隆和诗诗婚姻有效 与前妻需补登记结、离婚
吴奇隆与刘诗诗去年1月在大陆领证结婚,20日于峇里岛举行世纪婚礼。隆妈受访时爆出儿子与前妻马雅舒在台湾没有登记,内政部户政司副司长翟兰萍23日指出,根据户籍法规定,结婚、离婚都应该登记,吴奇隆仍必须补办上一段婚姻的结婚、离婚,再办新婚登记,但他可以自己提出申请,不需前妻出面,如果证件齐备,可以和新婚登记一起完成。
翟兰萍表示,因为大家都知道吴奇隆再婚了,已经有具体的结婚行为,内政部户政司就会提醒他前面的那一段要先办理登记,新婚也一定要办登记。没登记会怎样?她表示,那吴奇隆在台湾的户籍就没有配偶。如果逾期的话,没有正当理由会罚钱
内政部户政司表示,吴与马如果已于大陆办妥结、离婚,且吴没有其他婚姻则属单身,那么他与刘诗诗的婚姻如符合相关规定应属有效。但该办的登记程序仍要完成。
内政部指出,按《臺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52条规定:结婚或两愿离婚之方式及其他要件,依行为地之规定。国人与大陆地区人民已于大陆地区办妥结、离婚者,依户籍法第9条规定:「结婚,应为结婚登记。离婚,应为离婚登记。」同法第33条第1项规定略以,结婚已生效者,得以当事人之一方为申请人。同法第34条规定略以,离婚已生效者,得以当事人之一方为申请人。爰结、离婚已生效者,系由当事人一方持凭经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验证之结、离婚证明文件,向国内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又渠等离婚如系经大陆法院判决者,尚须经国内法院裁定认可后,再办理离婚登记。
吴奇隆与马雅舒2006年底在云南昆明的便民服务中心领证结婚,2007年他为马雅舒办入台证被刁难,质疑两人假结婚,他火大索性「不办了」,因此在台湾根本没登记结婚,隆妈也证实此事。由于吴奇隆与马雅舒的结、离婚皆在大陆完成,知名律师吕秋远表示,两人婚姻关系按照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法》来看,台湾皆「承认」;吴奇隆于大陆办妥离婚手续后,相关资料若已送至海基会查证,他离婚事实也就成立。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