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谍将领爽领退休俸 吕孙绫提修法中止

04.04.2016  15:16

民进党立委郑运鹏、吕孙绫提案修改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现役或退除役军士官若发生瀆职或成为共谍,将丧失请领退休俸或赡养金的权利。

有鑑于现役或退除役官兵经吸收成为共谍,是以国家安全法起诉,因此不受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之丧失请领退休俸或赡养金规范,前海军中将柯政盛共谍案经最高法院判刑后,仍可领取终身俸及18%优惠存款。

对此,郑运鹏、吕孙绫提出「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第24条及34条条文修正草案」,草案说明指出,军士官不管现职或退休,违反国家忠诚,或言行伤害国家主权及尊严,都应丧失退休俸领取资格。

草案在第24条针对现役军士官不发退除给与的情形中,保留原有的内乱、外患或贪污罪外,增列犯瀆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之刑确定而未宣告缓刑者,不发给退伍给与。

另外,在第34条针对领受退休俸或赡养金的军士官,丧失领受权利的情形中,增列违反国家安全法第2条之1,及现役期间犯瀆职于退伍后,经判处徒刑而未宣告缓刑确定者,丧失请领退休俸或赡养金的权利。

国家安全法第2条之1规定,人民不得为外国或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或其他公务机构或其设立、指定机构或委托之民间团体刺探、搜集、交付或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或发展组织。105040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