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车换新车减税扩大实施范围 二亲等不同户籍也可适用
06.05.2016 17:05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旧车换新车减税补助再扩大实施范围!立法院今天上午三读通过《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5条文修正案,新法上路后,新旧车所有权人为二等亲属者,不须同一户籍,也可享有减税优惠,并可追溯至今年1月8日购买时适用。
提案修法的立委卢秀燕在法案三读后表示,旧车换新车减徵货物税措施今年初上路,民眾只要将中古车报废或出口,本人、配偶或同一户籍内二等亲购入新车时,即可享有货物税减免优惠,汽车可减5万、机车可减4000元。
她指出,依现行规定,二亲等若在不同户籍,将不可适用上述货物税减免优惠,但实务上却常有父母和子女分居两地的情形,现行规定过于严格,恐造成「一国两制」问题。
卢秀燕表示,今天再度通过修法后,未来将可让不同户籍的二亲等,也能享有旧车换新车减免货物税优惠,盼藉此达到税法公平、合理的精神。
(中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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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6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