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若这样做 施明德:台湾必沦为贪腐共和国

22.11.2017  19:00
2017年11月22日 17:10 中时电子报 丁世杰

最高法院日前召开刑事庭会议,讨论贪污治罪条例的收贿罪应採「实质影响力说」或「法定职权说」。施明德表示,若採「法定职权说」,将为大官的贪腐卸除刑责,则台湾必「依法」沦为贪腐共和国。

贪污治罪条例的收贿罪,所谓「公务员职务行为」,关键在于如何定义。若採「实质影响力说」,只要官员对于相关机关或公务员的人事、财务及业务执行等事项,具有实质影响力就会成罪。

若採「法定职权说」,就需要涉嫌收贿公务员藉由自己的「法定职权行为」或「职务密接关联行为」,对决策或执行过程发挥影响力,才算是职务行为,始成立收贿罪。

根据中央社报导,最高法院日前召开刑事庭会议讨论贪污收贿罪要採哪一说,外传司法院长许宗力要最高法院「缓一缓」。对此,最高法院院长郑玉山表示「没有」,许宗力并没有要他缓一缓、没有那种事情,这是外界有所误解。

郑玉山也说,刑事庭会议法官各自表示意见,并未做出结论,这个议题未来会继续讨论。

施明德则指出司法改革背后的动机与罪恶,呼吁大家关注这项新闻。因为贪污罪的认定若採「法定职权说」,将为大官的贪腐卸除刑责。且如果司法院长许宗力的介入,是要最高法院长郑玉山做出「贪污罪认定採法定职权说」,则台湾必「依法」沦为贪腐共和国。

施明德强调,「司法界,请你们不要忘记,你们是国家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老兵未死,正视着!」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