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劳斯莱斯 财部官员直言:太夸张 妙禅恐要缴税
20.09.2017 23:25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2:47更新内文) 信徒集资捐赠2辆价值逾2000万元的劳斯莱斯跑车,引爆外界质疑是否应缴税声浪,财政部官员私下直言,若经查证,这捐赠是有对价关系,受赠人是妙禅本人,他便须缴税。且官员分析,就过去网路流传的录影情况分析,妙禅为信徒祈福、消灾解厄等行为,具经常性、且收入超过一定金额,恐被认定为营利事业,不但要缴营业税、营所税,也有综所税问题。
不过,官员也强调,这即使是受赠行为,因尚未报税,所以还未进行查证。且若如「佛教如来宗」官网声明,2辆劳斯莱斯名车,是以「社团法人佛教如来宗如来实证协会」名义购买,为公务车,就不涉及赠与或对价移转等课税的问题。
对于信徒集资买名车给师父代步的课税问题,财政部官员说,在税务上,依有偿与无偿,捐赠人、受赠人是自然人或营利事业、机关法人都有不同税务处理方式。
若经查证,这捐赠是有对价关系,受赠人是妙禅本人,则他便须缴税,官员说,就过去网路流传的录影情况分析,妙禅为信徒祈福、消灾解厄等行为,具经常性、且收入超过一定金额,恐被认定为营利事业,不但要缴营业税、营所税,也有综所税问题。
另官员指出,如一般民眾以自然人身份集资、无偿捐赠名车给妙禅,捐赠金额都低于220万元,则不论妙禅或信徒都不需要缴税;若超过220万元,信徒须缴赠与税。如受赠对象是妙禅弟子成立的佛教如来宗如来实证协会,实证协会有立案,则信徒可在一定额度内,纳入所得税列举扣除额,但只要这群信徒中有人用营利事业名义捐赠给妙禅本人,即使无对价关系,妙禅便须缴税,而捐赠的营利事业可当费用扣抵营所税。
(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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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7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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