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建设董座认罪内线交易 判缓刑

06.02.2018  19:01
2018年02月06日 18:06 中时 王己由

长虹建设公司董事游庆铭、营业部主任王小茹,被控在长虹交易建案利多消息未公开前买股套利,涉嫌及内线交易,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合议庭认为2人认罪,游只获利4000元、王获利4万500元,不法获利轻微,依违反证交法轻判游有期徒刑1年8月,缓刑2年;判王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犯罪所得均没收。本案可上诉。

长虹建设公司2012年欲出售兴建中的「长虹新凯旋科技大楼」,同年4月11日委托香港戴德梁行不动產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80亿元的预定价格办理销售;2012年5 、6 月间,戴德梁行找到买家富邦人寿保险公司并进行现场勘查,6月14日富邦人寿指派富邦建设公司出面,表示愿以70亿9000万元买大楼。

判决指出,王小茹被长虹建设指派与富邦人寿进行合约细节磋商,游庆铭则在董事会中参与表决交易案,2人都是证交法规范的「内部人」,却在消息公开前分别买卖长虹股票,涉及内线交易。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