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日前指出,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并要逐级下达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要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部分,通过三年左右的过渡期,由省级财政部门在限额内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