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雄前副总魏春雄缴清1亿 获缓刑确定
24.02.2016 19:56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远雄建设前副总魏春雄,因涉合宜住宅弊案,被判缓刑确定,须缴付1亿元公益金给公库,台北地检署日前发出传票,通知魏缴1亿元,魏已缴清1亿元,魏不必入监。
魏春雄被控与远雄企业集团创办人赵藤雄,为了取得林口A7合宜住宅标案、桃园八德合宜宅标案,自2011年起行贿营建署长叶世文2000万。
去年3月,台北地院判处赵藤雄4年6月徒刑、魏春雄4年。全案上诉二审后,赵、魏2人改口认罪,去年12月,高院改判赵2年、魏1年10月,均缓刑5年,赵须缴2亿元、魏须缴1亿元给公库。赵日前先缴清2亿元,魏则在本周缴清1亿元。
(集团连线报导)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4.02.2016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