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排伯之死惊动流动摊贩 国税局:有店面才要缴税
28.03.2018 19:32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鸡排伯林朝明之死引发流动摊贩担心营业税找上门,国税局云林分局长陈金华表示,有固定店面才会辅导办理营业登记,每月销售额8万元以上才课徵营业税,鸡排伯一个月销售额5万元,是免徵缴营业税的。
陈金华指出,该局辅导鸡排伯办理营业登记并非有人检举,但该局每个月确实都会收到几十件检举,包括未设立营业登记、漏开发票等,该局依法一定要去查证看该地是否有营业的事实,有些业者乾脆收摊不做,有些会接受辅导登记。
鸡排伯被辅导设立营业登记而轻生事件传出后,许多小摊贩剉着等,担心哪天被国税局找上门。
陈金华表示,流动摊贩不须设立营业登记,也不税,即使有固定店面及营业登记,也不一定课得到税,林朝明月销售额5万元,依照营业税法,未达到8万元的起徵点,不需要缴税。
他说,该局人力有限,查抄法院公证的营业用租赁契约是课税来源之一,林朝明与房东所公证的租赁契约明订每月租金2万8000元、摊位作为营业用途,依规定房东的租赁所得必须申报综所税,房客也须办理营业登记以有税籍资料。
陈金华表示,月销售额达到8万元才课徵营业税,超过20万元要开统一发票,有些店面营业额很高,但一开始查定偏低,国税局重新查定,店家也都能接受。
(中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8.03.2018 19:32
斗六「鸡排伯」上吊轻生不是担心被讨税 原来是为了…
2018年03月28日 10:36 中时电子报 张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