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中小企业法》 员工加薪可减税
18.12.2015 22:14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正案,中小企业若增雇人员或是提升基层员工整体薪资,就能减免营利所得税,提升调薪诱因,鼓励中小企业替基层员工加薪。
修正条文规定,企业增雇人员及替基层员工提高经常性薪资金额130%限度内,自其增加薪资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不过,因增雇员工所致之增加薪资给付金额,不得与增加薪资之规定重复计入。
除此之外,为鼓励企业雇用年轻人,企业如果增雇24岁以下者,得就每年支付本国籍劳工支付薪资的150%以内,自其增雇当年度的营利事业所得税中减除。
(中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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