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 政府办公厅舍纳促参法适用范围

15.12.2015  11:12

立法院院会今三读通过《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修正案,将政府办公厅舍列入奖励范围;重大公共建设完工营运后才能享有政府补贴贷款利息或专案补助金;新增未来促参案启动前,须进行可行性评估的规范,包括对公共利益的衡量,主办机关须召开公听会,听取当地居民及学者专家建议。

针对自偿性较低的促参案,主管机关可补贴所需的贷款利息,但不适当的补助容易破换专案融资的诱因机制,引发投机行为。因此,三读条文明定,此补助或贷款利息补贴,从开始兴建改为完工营运后才给,或视营运绩效高低给予补贴,并在投资契约中明订补贴的方式与标准。

此外,三读条文新增,各级政府担任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案的融资保证人时,必须提报县市政府议会或立法院审议通过,才能为建设案提供融资保证。三读条文增订,投资契约要明订组成协调委员会,用来协调履约争议,若协调不成则提付仲裁。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