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 贩售无省水标章產品最高罚20万

19.04.2016  11:56

立法院今三读《自来水法》修正案,未来厂商若贩售11项非省水标章用水產品,将开罚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并可令其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可按次处罚。

适用范围包含洗衣机、一段式省水马桶(普级、金级)、二段式省水马桶(普级、金级)、两段式冲水器、一般水龙头、感应式水龙头、自闭式水龙头、莲蓬头、省水器材配件、小便斗冲水器、免冲水小便器等11项產品。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