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劳动裁决结果 新海瓦斯工会抗议
27.05.2016 19:12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劳资争议处理法》的「不当劳动行为裁决」机制上路满5年。去年底申请裁决、近日拿到裁决结果的新海瓦斯工会对这项结果不满,他们认为,调动跟解雇属于同一事件,所以不是只有新海瓦斯解雇工会副理事长袁月娇构成不当劳动行为、调动也应该是,未来将提起行政诉讼;据了解,新海瓦斯也针对裁决结果已经提出民事诉讼。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陈毓雯表示,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是由外部专家组成,具有准司法机关性质,行政机关不评论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如果工会对裁决结果不满,可循司法救济管道,而工会也已向劳动部申请法扶补助。
据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的裁决书内容,裁决委员会认为职福会不需聘用专任人员,调动的地点仅隔150公尺,加上职务、工作内容都没有任何变动,调动的地点范围也在符合劳动契约所载,因此不构成不当劳动行为。抢救工会大联盟表示,新海工先调动后解雇,是因为袁月娇认为调动违法而未接受,没想到资方反而以旷职达3天为由将袁解雇,这两行为有因果关系,但裁决委员会却认定是两个独立事件,令人无法接受。
(中时即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7.05.2016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