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与内华达州签驾照互惠协定

28.05.2016  09:11
驻旧金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马锺麟(图左)、与内华达州州务卿希嘉威斯基一同举起代表台湾「TW」开头的车牌,车牌上还有中华民国国旗。(照片由驻旧金山台北经文处提供) 驻旧金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马锺麟(图左)与内华达州监理厅(DMV)厅长亚伯森(图右)共同举着这份协议。(照片由驻旧金山台北经文处提供)

经两年努力,台湾成为美国内华达州第一个签署驾照互惠协定的外国政府,此举将便利国人旅外工作、生活及求学。

驻旧金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马锺麟于25日代表交通部与美国内华达州监理厅厅长亚伯森(Terri Albertson)签署「中华民国(台湾)交通部与内华达州监理厅关于驾照互惠协定」,并由内州州务卿希嘉威斯基(Barbara Cegavske)见证。

出席这一签约仪式的双方官员均认为,这项协定将进一步深化台湾与内州长达31年姐妹州之深厚情谊,有助促进台湾与内华达州双边经贸文教交流。

驻旧金山办事处自2014年起即与内华达州政府展开协商,在交通部的全力配合下,歷经两年时间,终获双方同意签署该一协定。

马锺麟处长指出,「此项互惠措施将有助双方厂商企业派驻人员、学术交流人士及留学生安顿生活并展开工作,对旅居内华达州的国人及拟赴台经商或留学之内州州民而言均甚便利,亦为双方深厚友谊的重要象徵。」

该协定自签署日起生效,凡年满年满21岁、持有中华民国交通部所核发的有效小型车驾照,并合法居留于内华达州,在备妥相关文件并通过该州申请驾照笔试后,即可免路考、向内华达州监理厅换领该州非商用小型车驾照,省却以往考领驾照之漫长过程。换照的施行细则可上驻旧金山办事处网站查询。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