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法律顾问无律师资格 立委再质疑

27.04.2016  15:26

中研院长翁启惠今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第二次报告浩鼎案,立委再次质疑,中研院法律顾问没有律师资格,却以「律师事务所」的身分,参与中研院2个标案。

翁启惠18日到立法院备询时,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陈宜民便质疑,日前出面说明翁启惠未违反中研院内规的法律顾问,不具备律师资格。

当时中研院智财技转处长杨富量会后受访表示,中研院有很多个法律顾问,15日晚间是推派出一位代表出面说明,该人在中研院多年,对于相关技转事务较为瞭解。

该名法律顾问后来透过媒体澄清,他没有台湾律师资格,但有美国律师资格。陈宜民今天在质询台上,再拿出新的资料,指该位法顾曾以「律师事务所」的身分,参与中研院2个标案。

陈宜民质疑,当时招标还採「限制性招标」。中研院前总办事处公共事务组主任梁启铭坦承,当时招标时没有查证,请这名法顾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国外技转事务谘询。10504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