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221人连署声明 吁恢復翁启惠名誉

17.05.2016  15:46

前中研院长翁启惠身陷「浩鼎案」风波并为此请辞,今天由221位中研院内部人员连署发出「中研院同仁的沈痛呼吁」声明,声明中呼吁,政府应儘早向大眾说明推动台湾生技制药產业发展的原旨,并恢復翁院长之名誉认同其贡献。

中研院内部人员连署声明指出,2007年朝野催生「生技新药產业发展条例」,目的之一包含鼓励研究人员参与產学合作,但在翁启惠面对浩鼎案时,却没有人出来说明当初立法宗旨,「让研究人员深感痛心与寒心!」,直言未来谁敢再投入研究成果之產业化?

此外,声明中也提到,「生技新药產业发展条例」立法之时,并未同步制订配套之利益衝突揭露机制。依照我国「公职人员财產申报法」,应申报对象不包含成年子女,但这次翁启惠却因此遭受批评,也呼吁立法机构,应儘速补正此法规缺失,制定法律以规范公职人员二等亲内相关亲属的利益衝突揭露事项。

以下是声明全文:

中研院同仁的沈痛呼吁

我们是一群埋首研究之研究人员。近日中央研究院成为媒体焦点,我们对其中偏颇的报导感到忧心与痛心!我们有以下沈痛之呼吁:

一、 厘清国家生技新药奖励政策:2007年,朝野合作催生「生技新药產业发展条例」,其中拟推动之政策要旨之一,即在鼓励学研机构研究人员参与產学合作,并提供诱因让拥有生技新药技术之公务员投入此產业,不受公务员服务法第十三条之限制,以促进国内生技新药產业发展。近日,「浩鼎案」造成极大纷扰,使翁启惠院长遭受媒体强力批判及司法调查,名誉蒙受极大损害。然而,却未见催生此法的朝野各界,捍卫当初所推动之立法,向大眾说明「生技新药產业发展条例」揭橥之要旨;反而以维护中研院声誉为由,要求翁院长儘速辞去院长职务,并使马英九总统据以为理由,于事隔多日后改批准翁院长之辞呈。此一事件,让我们这一群研究人员深感痛心与寒心!「生技新药產业发展条例」业已由总统公布成为法律,翁院长力促生技新药產业,却得不到该法应有的维护与保障;以翁院长推动台湾生技產业之努力与贡献,尚遭如此惨痛对待,其他研究人员谁敢再投入研究成果之產业化?我们恳切呼吁,政府应厘清国家是否仍鼓励学研机构研究人员参与產学合作,并以具体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此外,更应儘早向大眾说明推动台湾生技制药產业发展之原旨,并恢復翁院长之名誉认同其贡献。

二、完善利益衝突揭露机制:「生技新药產业发展条例」立法之时,并未同步制订配套之利益衝突揭露机制,致使浩鼎事件中舆论紧抓翁院长未申报女儿持股,肆意攻讦。然依据我国「公职人员财產申报法」,应申报对象除了公职人员本人以外,仅及于公职人员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但此次事件,大眾却将焦点关注于翁院长之「已成年子女」,并以此指责翁院长未事先揭露利益衝突。我们呼吁立法机构,应儘速补正此法规缺失,制定法律以规范公职人员二等亲内相关亲属之利益衝突揭露事项。此外,此事件也暴露出中研院及数个大学利益衝突揭露规定之缺漏,我们亦呼吁各相关机构应该儘速修正补漏,以免研究人员误触不完备规定之陷阱。

一群忧心的中研院研究人员 敬上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