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劳基法 休息日加班费700元增至1900元

29.06.2016  12:23

劳动部长郭芳煜今天说明劳动基准法修法方向,提出「一例一休」2.0版本;若修法成功,未来劳工在休息日出勤,加班费将可从目前的新台币700元增加到1900元。

行政立法政策协调会报日前达成协议,周休二日修法将採「一例一休」,希望能在立法院这会期完成修法。行政院上午召开记者会,由劳动部长郭芳煜及次长郭国文说明劳动基准法修法方向。

根据劳动部资料,休息日工资计算的部分,拟从原本的加倍发给,改为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工资额另给予每小时1又1/3,再继续工作者另给予每小时1又2/3。

郭国文说,透过工时安排,把休息日出勤纳入法定延长工时总数46小时内,让雇主要求劳工在休息日加班时会非常慎重;提高工资成本,用以价制量的方式,达到落实周休二日结果。

郭国文举例,以劳工时薪150元来计算,按照修法前的版本,休息日加班前2小时乘以1/3,后6小时乘以2/3,加班费可以达到700元,加上原有工资1200元,总金额可以拿到1900元。

而根据劳动部修法版本,加班前2小时乘以1又1/3,第3到4小时乘以1又2/3,第5到8小时乘以1又2/3,加班费可以拿到1900元,加上原有工资1200元,总金额可以拿到3100元。

郭国文说,修法后以目前总工时换算结果,可以少掉104小时,少了13天工作天,等于劳工多了13个休息日,减掉国定假日7天,以总工时来说,劳工还是多了6个休息日,比之前单一条款修法进步很多。105062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