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 未来可替毛小孩从国外带药

05.05.2016  13:52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动物用药品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因应宠物饲养风潮,民眾可从国外替毛小孩带药。此外,为鼓励生技產业,没有制造厂的业者,未来可以委托工厂生產。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防检局长张淑贤,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因应宠物饲养风潮,过去动物用药品须许可才能输入,现修法允许旅客或随交通工具服务人员,可以从国外携带一定数量、种类的动物用药品,供自家宠物使用,但不包含生物药品,因生物药品含疫苗、抗血清,容易带入疫病。

她表示,修法也加强动物用药品管理,包括贩卖业者不得贩卖来路不明动物用药品。为避免违规动物用药品广告误导民眾,增订非动物用药品制造业者或贩卖业者不得宣传、广告动物用药品,并明订罚则。

过去,动物用药品要输出国外时,申请的输出证明书效期仅有3个月,药品也须抽验;为协助產品拓展外销商机,修法删除输出证明书的期限限制,并改为仅需核备、不须抽验。?

张淑贤也说,为了加强动物用药品管理,修法也增订中央主管机关可以赴国外查厂,确保动物用药品的品质。

至于过去厂证合一,业者要申办工厂登记才可以进一步取得药品许可证,但有制造厂并不容易,为鼓励生技產业研发,修法开放得委托合格工厂生產。1050505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