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女童拍裸照、做爱 噁男被判10年半

13.04.2018  19:34
2018年04月13日 18:39 中时 曹明正

邱姓男子透过色情网站交流,取得国小女童不雅照及个资,以脸书、Line私讯,要求拍裸照及做爱,还扬言如不从就杀全家,去年7月被捕,高雄地院依儿少性剥削等12罪,合併判徒刑10年半,其中10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邱男被捕后辩称部分女童因认为他是开玩笑的,因此未达胁迫程度,法官认为他为满足私欲,造成11女心理恐惧,仅1人刚满18岁,其余都未成年,依强制未遂、儿少性剥削共12罪,合併判徒刑10年6月,其中10月得易科罚金。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