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棺不葬 新北将最高罚5万并代为下葬

26.04.2016  12:27

停丧不葬,最高将开罚5万!新北市民政局制定殡葬自治条例,未来针对停丧不葬家属,将开罚1至5万元,若超过6个月未下葬,顾及公共卫生和民眾观感,将径行代为埋葬或火化。

民政局表示,过去因为遗產纷争,停棺数年状况时有所闻,新北市更有户人家因争產问题,停棺大楼6年之久,邻居严重抗议,却无法可管。

民政局表示,大体应自死亡日起2个月内,完成埋葬或火化,若有正当理由,可向殡葬管理处申请展延,但仍不得超过6个月内完成。

新北市殡葬行为及公立殡葬设施使用管理自治条例》草案,今年于市政会议通过,若顺利于本会期审议,最快7月公布并施行。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