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换低价标籤结帐 女子贪便宜吃官司

14.12.2017  15:08
2017年12月14日 14:18 中时 陈淑芬 陈姓女子在大卖场诈欺购买的商品。(陈淑芬翻摄)

39岁陈姓女子日前到大卖场购物,为贪小便宜竟将较高价的鞋子及服饰等商品标籤撕下,换贴上较低价的标籤,到柜台结帐闯关成功,她食髓知味当天下午再去买保暖衣物,没想到,卖场在上午就察觉她偷换标籤结帐而向警方报案,当场被逮,依诈欺罪嫌送办。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立人派出所接获卖场报案,不少商品遭调换标籤结帐,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被动手脚的商品都是1名戴口罩的女性在上午11时许所购买。没想到,女子食髓知味竟在当天下午3时许又来购物,以同样的手法将卖场内价位较高的商品标籤撕下,贴上较便宜商品的标籤,放在购物推车内至柜台结帐。

卖场人员紧急通报警方,警方到场等陈女结好帐时现身逮个正着,警方并将她带返住处查获上午所购回的商品。警方清点发现女子2次至卖场总共购买1件蚕丝被、4双鞋子、19件衣裤等24件商品,原价共新台币1万8806元,她竟以偷天换日的方式,只花了新台币3696元完成结帐。

陈女供称,因为最近天气寒冷,她又没工作,才会异想天开到大卖场以换标籤的手法低价购买御寒衣物,以为可鱼目混珠过关,却没想到被逮吃上官司。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