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游戏场无「法」管 立委提专法规范
夜市常见如摩天轮、小火车等小型游乐设施,近年来许多活动也会设置大型气垫溜滑梯,深受孩童喜爱。但这类非固定式的儿童游乐设施缺乏管理法源,发生意外也「无法可管」,国民党立委王育敏等人因此提出《儿童游戏场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明确规范儿童游戏场之权责机关、检验、抽查基准与罚则,期望解决现行儿童游戏场的管理乱象。
国内各地都设有儿童游戏场,遍布公园、学校或百货公司,但经民间团体调查,全台各场所附设的儿童游戏场共1万1174处,合格者只有6588处,合格率不到6成。不论营利或非营利,儿童游戏场普遍存有违规营业没稽查、公安消防问题多、设施设备不安全等风险,亲子前往消费其实危机四伏。
王育敏指出,目前儿童游戏场的管理分属「各行业附设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规范」或自治条例,不仅没有法令强制拘束力,且各机关权责不清,各行业主管机关与地方政府的稽查成效也不佳。加上目前「各行业附设儿童游乐设施(非机械式)的管理规范」是由社政单位主管,但游乐设施涉及工业设计、物理力学、人体工学、游具规划设计及施工等理工专业,并非社政主管机关能胜任。
因此,王育敏、吕玉玲与王惠美等蓝委提出《儿童游戏场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将营利与非营利的非机械式儿童游戏设施一併纳管,适用范围除了餐饮业、百货卖场、旅宿业等附设的免费儿童游戏场外,也扩及公园、学校、公立幼儿园、公寓大厦、儿少福利机构等地的游戏场。
草案规定儿童游戏场的主管机关每年须实施安全稽查,并要求儿童游戏场应有事故发生的紧急处置流程,管理人员也应接受安全讲习与训练。同时,儿童游戏场的设计、制造、安装、检查及维护,都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法规,完工后亦须经专业认证机构认证通过,儿童游戏场才能开放启用。
王惠美表示,过去儿童游乐场的规范不够完备,导致儿童在使用游乐设施时受伤的事件频传,卫福部虽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但为了给儿童更安全的保障,也让业者能遵守规范,因此提出这项草案、提升法律位阶,给儿童跟家长更全面的保障,让游乐更加安全。
连署法案的蓝委林为洲说,游乐园中游乐设施的操作人员都受过相关训练,也有明确管理规则,但移动式的游乐设施就没有如此严谨规范,安全风险相对高。制定本法就是希望建立儿童游戏场更完善的管理机制,由地方政府勘查场地、督导设置及派员管理,落实保障孩童游戏安全。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