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消基会为八仙尘爆受害者提起团体诉讼 索赔逾26亿
视频:台湾八仙尘爆事故将满周年 伤友勇露“伤疤写真” 来源:东南卫视
图为消基会有关负责人及受理案件的律师代表前往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中新社记者 陈小愿 摄 中新社记者 陈小愿 摄中新社 台北6月27日电 (记者 陈小愿 邢利宇)“八仙尘爆”发生一周年之际,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27日代表98位受害者及家属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团体诉讼(大陆称“集体诉讼”),请求相关责任人赔偿逾26亿元新台币。
2015年6月27日,新北市八仙乐园内举办“彩色派对”时发生尘爆并迅速燃烧,共造成15人死亡、484人受伤,震惊台湾社会。
消基会27日指出,事发后检方只对活动主办方“玩色创意国际有限公司”负责人吕志吉提起公诉,导致受害者依刑事诉讼程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仅限于吕忠吉和其所属公司。
消基会认为,吕忠吉和其所属公司可资求偿的资产有限,故受害者必须另依民事诉讼程序起诉八仙乐园及其主事者,请求损害赔偿,但受害者恐面临缴纳巨额诉讼费用的压力,故消基会决定代为提起团体诉讼。
受98位受害者及家属委托,该案律师团召集人吴荣达等人当天向士林地方法院提交有关诉讼材料,起诉“玩色创意”负责人吕忠吉、瑞博国际整合行销有限公司负责人周宏玮,以及八仙乐园育乐股份有限公司的7名相关责任人,并初步提出约26.05亿元的损害赔偿请求。
吴荣达强调,由于受害者丧失劳动力部分还需起诉后经鉴定再为计算,故本案赔偿请求还会增加。
据消基会副董事长游开雄介绍,赔偿金额除了医疗支出外,还包括工作丧失损失、劳动力丧失、殡葬费等医疗以外的必要费用。其中,每位死者的双亲请求1亿元赔偿。
为防止法院判决后相关被告不履行赔偿责任,尘爆受害者及家属此前已向法院提出对八仙乐园资产进行假扣押的申请。
台“最高法院”27日裁准假扣押2600万元。截至目前,法院累计已假扣押八仙乐园资产7.02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