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涉贪遭判刑 未来恐将不得申办退休
06.04.2016 10:46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因合宜住宅案向远雄收贿,二审遭高院加重改判21年,却仍可照领退休金惹议。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明(7)日将审查「公务人员退休法」修正草案,未来若公务人员涉贪,经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者,将不得申办退休。
廉政署日前提出分析,公务人员涉贪自首案件中,最多为诈领出差费、加班费等,其中也包含偽造文书案及泄密案。现行涉案公务员除「褫夺公权」,否则不影响退休金领取权益。
今日出刊的《联合报》报导,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认为现行法制不够完善,涉贪的公务员申请退休规避法律责任,且仍可支领退休金,违背公务员退休制度基本目的。
这次的提条文中明订,若公务员因贪瀆案经判刑确定并入监服刑期间、或因贪瀆案被通缉期间,应停止领退休金。民进党团的版本则是增订公务人员若依法移付惩戒或送请监院审查中,均不得申办退休或资遣;朝野立委版本则均订遭判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重罪者,退休金须全数追回。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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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2016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