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地价调升 内政部:增进土地正义

06.07.2016  13:57

全国各县市今年初公告地价除澎湖县调降外,其余全部调升,部分县市传出冻涨,内政部地政司副司长施明赐今天表示,调涨符合法律规定,有助抑制土地投机、促进土地正义。

台中市公告地价西屯区涨幅达101%,当地承租学產地耕作的农民不满租金受影响,日前群聚台中市议会陈情。部分县市也传出冻涨、反涨声音。

施明赐表示,公告地价是课徵地价税的参考依据,105年适逢3年1次重新规定地价,各直辖市、县(市)政府依照现行规定,调查市场买卖案例或收益实例价格,经地价评议委员会评议后,于今年1月1日公告。

施明赐说,105年全国公告地价占一般正常交易价格比例为20.50%,与102年20.19%相当,显示本次公告地价调幅适度反映土地市价变动;各直辖市、县(市)105年公告地价调幅,除澎湖县调降0.22%外,其余县市均为调升,其中以宜兰县调升118%最多。

施明赐表示,本次调整因各直辖市、县(市)政府调整时已考量一般自用住宅用地民眾地价税负担,所以虽然平均调幅较以往大,但对自用住宅用地所有权人实际增加税额有限;宜兰县政府及台北市政府分析,这次公告地价调整后,对于其辖内自用住宅用户平均增加地价税额分别约为新台币200余元、1000余元之间,对于一般自用住宅用地民眾影响不大,对于持有大面积土地以及非自用住宅用地之土地所有权人影响较大。

内政部特别强调,公告地价随地价动态调涨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且将有助于抑制土地投机,增进赋税公平及土地正义,促进土地有效利用;至于对一般自住民眾,因适用自用住宅优惠税率,影响不大。

施明赐表示,公告地价的政策目标是希望反映地价,也能健全地方财政。目前法令规定每3年调整一次,去年8月跟地方政府会商,有共识希望未来2年调涨一次,但这要落实修法,纳入平均地权条例修正。1050706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