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幼儿园招生 低收、身障等6类可优先入园

28.04.2016  17:57

105学年公立幼儿园招生即将开始,教育部表示,「低收入户子女」、「中低收入户子女」、「身心障碍幼儿」、「原住民幼儿」、「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中度以上身心障碍者子女」等六类幼儿,列为公立幼儿园优先招生对象。

教育部表示,家有符合优先入园资格子女的家长,在报名公立幼儿园之前,可以先向户籍所在地的直辖市、县(市)政府教育局(处)洽询招生资讯,并依照各县(市)政府的规定,先行办理身分认定作业。

此外,各地方政府除了幼儿教育及照顾法规定的优先入园对象外,会再依据各地区供应量及就学需求,因地制宜订定其他可优先就读公立幼儿园的对象。因此,教育部呼吁家有适龄幼儿的家长,近期留意所在地各直辖市、县(市)政府订定的公立幼儿园招生规定,及早办理报名事宜。

同时,为减轻经济弱势家庭的负担,教育部「五岁幼儿免学费教育计画」补助就学当学年度满5足岁,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家户年所得新臺币50万元以下家庭的幼儿,可以免费就读公立幼儿园;家户年所得逾50万元至70万元以下家庭,除免学费补助外,一学期另补助6千元;对于2岁以上至未满5岁中低收入户的幼儿,每学期也有6000元就学补助!

教育部汇整各县(市)政府公布的105学年度公立幼儿园优先入园及招生资讯,家长可到全国教保资讯网(http://www.ece.moe.edu.tw/最新消息)查询,或打电话向各直辖市、县(市)政府询问。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