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关注台湾食品安全 首先要杜绝浪费

25.09.2015  11:05

  台湾《新生报》25日社论说:台湾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消费者也难辞其咎,因为消费者的消费抉择,是引导厂商行为的主要诱因。法国已立法通过,禁止大型超市随意丢弃还可食用的食品,预计10年后将食物浪费减半。岛内也必须改变鼓励食品消费的文化,不过度制造及消费食品。

  台湾消费者对食品购买的第一要求是要好吃,第二要求价格低廉,可惜这两个要件通常是违背而冲突的。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孙璐西特聘教授曾说:“食安出问题,每个人都要检讨我们做错了什么”;是的,不论从食品原料供应商、制造商、品牌商、通路商、消费者到主管机关,都是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共犯结构。于是,台当局提出要开始加强对食品原料上游供应商源头做管理,要对委外生产的供应链做追踪,要对四处林立的便利商店、连锁食品店做辅导,要对通路商末端追溯上游进行品质追踪做要求,要对消费者食品安全与危机意识再教育,对于负责订定规范与执法的政府也必须要求有所突破与改变。

  但当你发现在自己社区商店里卖的垃圾食物竟比新鲜蔬果还要多,每天大量回收商家丢弃的可用食品,每个社区居民都有责任提出质疑:“到底我们的食物链供应系统,出了什么问题!”。在现今惯性经济体制下,人们受物质欲望操纵,现代的经济体系,可以为了利益,全然不顾道德考量。但也不得不承认,很多人就是这个无良、破坏、剥削、致命的大机器中的小齿轮。目前台湾食安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在于大量鼓励食品消费的文化,只要正确教育享用食材食物而不过度制造及消费食品,则食安问题都将可由基本迎刃而解。

  为了遏止食物浪费,法国政府今年5月21日立法,通过禁止大型超市随意丢弃及损毁未售出,且还可食用的食品。根据新法,任何没有售出但还能吃的食品,必须加以分类,分成捐给慈善机构、当动物饲料或做堆肥等类别。法国议会罕见地达成共识,无异议的通过此法案。根据规定,面积大于400平方米的超市,必须和慈善机构签订食物捐赠合约,否则恐面临高达新台币300万元的罚金,或者2年有期徒刑的重罚,法国政府希望在2025年前将食物浪费减半。根据官方统计,法国每人一年扔掉20到30公斤食物,其中尚未拆封的食品约占7公斤,总计大约五60万吨。相当于全国每年白白扔掉120亿到200亿欧元。其中消费者占67%、餐厅15%、超市则为11%。那些食物通常只因超过“最近赏味期”,就被淘汰。法案内容也包括对于学校和企业的教育宣导,且预估将于明年2月,移除生鲜食品上的“最佳赏味期”标签。

  法国新法禁止大型超市随意丢弃及损毁未售出且还可食用的食品,这一讯息点化台湾食品浮滥及过度添加的问题症结,假如政府及消费者继续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态度,那又怎么能够从无止尽的消费行为中,让食品安全回归成为民生需求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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