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报25日报导,2014年,内蒙古商务厅先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流通改革加快流通產业发展实施意见」、「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物拍卖企业指定与管理规定」、「关于委托盟市商务局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规范」(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大眾化放心早餐』体系建设和管理规范」(试行)等地方行业制度,透过健全监管制度,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