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杀警王姓少年判刑4年 最高法院撤销
12.04.2018 17:02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4年震惊社会的北市信义区夜店薛贞国杀警案,「中山联盟」王姓少年在案发当晚见薛男倒地,他以脚踹踼2下后离开,歷审将他依聚眾斗殴下手伤人致死罪判刑4年,但最高法院认为王姓少年是否知悉薛是警察仍加以施暴,此部分高院未调查,因此撤销判决发回更审。
同案被告「富二代」曾威豪、刘芯彤夫妻去年遭高院加重改判10年、9年,另有被告从一审判刑8月改加重为7年半,目前最高法院审理中;案发后2年才被警逮获参与杀警的林立凡,上月遭最高法院判刑9年定谳,已入狱服刑。
(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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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8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