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议员涉妨害投票 判刑1年6月

31.05.2016  19:22

嘉义市议员郭文居夫妇被控于民国103年选举时协助选民迁移户口,以虚设户籍的幽灵人口方式投票,嘉义地方法院今天判处郭文居有期徒刑1年6月,褫夺公权5年。全案可上诉。

嘉义地方法院发言人林坤志表示,郭文居、陈彩昕夫妇于103年选举中,分别是嘉义市东区市议员及东区长竹里长候选人,郭福利为郭文居胞弟,郭文居夫妇为求当选,寻求熟识林姓男子等3人作为迁移人口户籍使用。

林坤志指出,后续郭文居夫妇及胞弟分别找寻多名亲友或服务处人员迁入,并将相关证件交由林姓助理,于选举前密集于同日或隔日办理户籍迁移,以此虚偽迁移户籍方式,使虚偽迁移户籍者取得投票权而为投票。

林坤志说,虚偽迁移户籍的胡姓被告、廖姓被告承认犯罪,其余被告郭文居等人均否认犯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郭文居辩称均不知情;被告陈彩昕、郭福利及其余迁移户籍的人,分别以子女学籍、工作、避邪、寄送信件、与母亲吵架等理由,解释迁入户籍的原因,审酌全案卷证后,均认定这些事由为不实在。

因此,郭文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月,褫夺公权5年;陈彩昕判处有期徒刑1年5月,褫夺公权5年;郭福利判处有期徒刑1年4月,褫夺公权5年。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以下不等徒刑。105053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