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无限上纲 国家竞争力无限下滑?
02.08.2016 08:36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近日关于《劳动基准法》的修正,再次广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政大教育系教授周祝瑛今日投书中国时报时论广场指出,从去年的大学生学生助理纳保争议,到最近医疗服务和大眾交通运输单位「一例一休」的讨论,值得思考《劳基法》能否继续无限上纲?
根据劳动部指定的《劳基法》适用对象,目前仅止于一级產业,矿业及土石採取业、制造业与营造业、水电煤气业、仓储及通信业和大眾传播业等。至于医疗保健服务业之医师、公立学术研究及服务业、公务机构等皆不属于《劳基法》的管辖范畴。但随着近年来国内人权意识高涨之余,国家竞争力与人权保护的拉锯战就此展开。
作者强调,国人常拿欧美等开发国家的劳动规范作为比较,但台湾的社会文化与经济发展条件有所不同,很难像国外的工会与社福组织一般,对政府予取予求。
如果《劳基法》再这样无限上纲,劳动检查单位无视于个别专业的工作特性与伦理考量等弹性,试问日前日夜加开临时会的立法委员们,劳检单位是否也应该要介入去纠察?如果各行各业都强制规定只能1天工作8小时,试问:台湾还要在全球化中,拿什么跟人家竞争?
(旺报)
周祝瑛》劳基法不能无限上纲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02.08.2016 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