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LINE交办工作 不是几分钟可完成

11.03.2017  13:39

新北市一名电子零件制造业厂务助理遭解雇,将下班后雇主以LINE交办工作等薪资争议交付仲裁。劳工指出,假日需配合通知员工,不是公司所说,一天只需要花几分钟可以完成的。

新北市劳工局今天指出,在民国104年首度受理下班后雇主以LINE交办工作,要求劳工在家提供劳务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认定资方应给付加班费。

这名劳工自102年8月间在这家公司任职,103年1月开始担任厂务助理,104年1月间告知资遣,向雇主请求年终奖金、加班费等费用。其中,加班费包括平日及假日下班后,用LINE通知其他员工取消加班等。

资方指出,劳方于周六、日并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实际上也未至公司上班,劳方仅需在家以通讯软体LINE通知其他3名员工取消加班,每月仅需30至40分钟。

资方表示,公司基于体恤劳方,于103年7月起补助劳方每个月电话费新台币200元。

劳方反驳,他在假日时皆配合公司员工相关事宜,不是公司所说一天只需要花几分钟就完成。

仲裁委员根据劳方提供完整的通讯纪录资料,依LINE的对话频率、次数、内容、前后密接程度及实际通话时间进行综合判断,认定确有工作场域外提供劳务的事实,必须按分钟为单位计算加班费。

仲裁委员会认定,本案劳工平日加班358分钟、假日加班1007分钟,依劳工薪资新台币2万5200元计算,资方应补发2598元加班费。106031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