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 禁止公园私划禁区
24.12.2014 23:32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北京市今天公布新办法,规定全市各公园除安全需要外,禁止设立「游人止步」、「禁止入内」告示,意在防止公园划设私人会所甚至营业。
北京市部份公园内,常可见到「游人止步」的告示,但告示牌往往经常挂在地处隐蔽的建筑物外,形同「园中园」,屡遭大陆民眾质疑及诟病。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这项名为「北京市公园配套建筑及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将自明年1月10日起实施,范围涵盖全北京300多座公园。
这项办法明订,「公园」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具有相应设施和管理机构的公共绿地,是向公眾开放用于开展游览观赏、休憩健身、文化娱乐、科学普及等活动的公共场所」。
办法提到,除安全需要外,北京市各公园内的餐饮、展示、游憩等服务性用房的公共区域应当向公眾开放;禁止占用公园配套建筑及设施以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
这项办法指出,「私人会所」指改变公园公共资源属性设立的高檔餐饮、休閒、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办法还规定,未经批准,禁止在公园内新建建筑物,或对公园内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禁止改变公园内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用途。公园内的经营者应在指定地点按照经营范围依法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搭建经营设施。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表示,这项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及北京市官方展开的「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要求。1031224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4.12.2014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