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打猎被判刑定谳 声请释宪

04.03.2016  14:04

台东布农族猎人王光禄以长枪猎捕山羌被判刑3年6月,卑南族人潘志强则是打猎遭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他们被判刑定谳后,今日在原住民团体的陪同下,前往司法院举办献祭仪式,他们主张野生动物法限缩原民狩猎仅限「祭仪」属违宪规定,递状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

王光禄自称为了满足高龄母亲尝原味心愿,前年持捡拾到的长枪猎得保育类的台湾长鬃山羊、山羌孝敬母亲,被依枪炮罪判刑3年2月,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判刑7月,应执行3年6月定谳,他感到很无奈,连日来在各团体奔走下,获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

台东地检署原订去年底要求王光禄报到执行,他决定不主动向地检署报到,让检方拘提他,但因检察总长即刻救援提起非常上诉,台东地检署最后决定暂缓执行,让王光禄得以暂不入监,在家陪伴94岁的老母。

王光禄、潘志强今日穿着狩猎装,在法扶律师师团、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会及学界、原民立委陈莹的助理等人陪同下,前往司法院递状声请释宪;潘先以槟榔、米酒等献祭祖灵,进行狩猎前的祭仪,随后大家齐喊「狩猎是原权、狩猎除罪化、猎人无罪、野保法违宪!」

律师团代表文志荣则表示,原住民狩猎文化应受保障,《宪法》增修条文也明文规定,而《野保法》却限制狩猎仅限于「祭仪」,与《原住民族基本法》明订狩猎可「自用」明显矛盾,希望大法官对此好好研究,抢救原民狩猎文化权。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