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万安演习 未依规定管制小心受罚

21.03.2016  11:32

苗栗县政府指出,今天配合中部地区7县市军民联合防空演习,于下午1时30分至2时进行交通管制,民眾若未依规定疏散管制,依民防法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罚锾。

苗栗县政府民防管制中心表示,105年度中部地区「万安39号」演习,将于下午1时30分发布紧急警报,发放音符为15秒1长音、5秒短音2次、间隔5秒,连续3次,共计115秒。

下午2时发放解除警报,音符为1长音90秒,演习警报期间30分钟,户外人车一律须依规定接受警方和民防人员指导,执行防空疏散避难,居家民眾应紧闭门窗,实施灯火管制。

大眾交通运输方面,高铁及台铁各班次列车正常行驶,高速公路行驶车辆不予管制,但採「准下不准上」原则,车辆下交流道后,须立即接受警方引导,停靠路旁。

民防管制中心提醒民眾,演习期间非公务人员不得在外逗留、观看,如经劝导仍不配合实施疏散、避难或交通、音响、灯火等必要管制之民眾,依民防法第25条规定,可处3万至15万元罚锾。105032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