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学生打伤老师 家长盼原校就读

01.05.2016  23:24
新竹县一中学生,上月22日打伤女班导师,该师至医院后发现轻微脑震盪,休养数日才返教学岗位。(庄旻静翻摄)

新竹县一所中学8年级男学生,上月22日在自习时,因被女班导师要求换回原座位,学生以手击中女老师眼、鼻,造成红肿及轻微脑震盪,校方上周五召开协调会,希望能辅导学生换新环境,不过家长则盼能让孩子原校就读。

学生的姑姑指出,孩子本性不坏,当天是反射性动作,打到老师,事发当天学生父亲亦到校陪同道歉,事后也不断致歉,盼能取得老师谅解,学生也真心悔过,不过29日协调会上,校方希望孩子「换新环境」,不然就记2大过处分,校方也要求学生请假2周在家,但家长希望能让孩子在原校学习。

另一方面,女导师的先生表示,发生衝突当日,女导师眼、鼻红肿亦流鼻血,周末休假身体状况不佳,周一即至医院挂急诊时,医生发现女导师有轻微脑震盪而建议休养,直至上周三、四才回校教书。由于女导师也忧心,若学生原班就读,将不知该如何管教,因此也希望校方能妥善处理此事。

该校校长指出,22日的衝突源自学生因较吵闹而换座位,但当天导师发现,学生又回到原先座位,被女班导师拍后肩要求回到新座位,却遭学生打伤,女导师事后就医,亦持有诊断证明书及验伤单。

校长表示,由于分班早在开学时已定,无转班措施,且由于学生忤逆师长,属严重之过,为了以示惩戒,将记两大过处分,但考量到学生未来发展,若学生愿意转换环境到不远的邻校,重新开始也不会记过,对学生发展较佳,也能让女导师放心教学。

新竹县政府教育处副处长李国禄表示,据他了解,学生本性不恶,转学确实是「下下之策」,但原则上尊重学校处理作法。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