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友人表妹喇机袭胸打手枪 男判3年半

02.02.2016  19:06

新竹市44岁王姓男子,2012年间到友人家坐客,看见对方13岁长相甜美的表妹,情不自禁从背后抱上,强吻她数几秒,就此将少女烙于心中,隔年某日清晨,潜入友人家,抚摸少女胸部,并拉她的手要打手枪,新竹地院依违反强制猥亵、故意对少年乘机猥亵罪合併执行3年半。

判决指出,王男2012年6月中旬,在友人住处客厅,与大家相谈甚欢,过一会儿,友人13岁的表妹,从房间走到客厅,此时王男抬头一见,竟是惊为天人的美人,趁大家忙于其他事物,由少女招呼王男,他竟从后方熊抱,又以左手搭住少女左肩,喇机了3至5秒,少女吓得猛力挣脱逃回房间。

王男始终无法忘怀少女的美貌,2013年6月某日清晨5时许,竟偷潜入友人住处,趁少女熟睡之际,用右手伸入她衣服内,忘情抚摸胸部,并拉她手置于生殖器,企图打手枪,少女惊醒后赶紧跳到床的另端,王男则深怕事机败露迅速离去,同年9月时,少女无意间向同学透露此事,在学校老师得知后陪同报案。

法院审理,王男为一己私欲,明知友人表妹未成年,还强行猥亵,不仅不尊重他人,更让少女人际关系及人格受影响,但审酌他坦承犯行,妻子患有重度忧郁症,还有2名幼女需抚养,房屋贷款也未缴清,依强制猥亵罪判处王男3年2月;又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猥亵罪处8月,合併执行3年半。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