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配合促参法增修 外埔堆肥厂ROT案延长受理申请

09.03.2016  21:31
外埔区堆肥厂整建营运移转案,市府採促参法ROT方式;因立法院增修促参法相关条款,市府特修正延长受理民间厂商提案时间。(陈世宗摄)

台中市外埔堆肥厂整建营运移转案,市府採促参法ROT(整建-营运-移转)方式,升级台中堆肥厨余处理能力;因立法院增修促参法相关条款,财政部亦修正相关规定,市府特配合修正延长受理民间厂商提案时间至3月21日止。

环保局指出,市府为解决台中垃圾堆置问题,减轻焚化厂负担,台中市外埔堆肥厂整建营运移转案,採促参法ROT方式,政府提供土地,活化外埔堆肥厂;藉由不限制发酵技术、引进民间堆肥新技术,避免衍生异味、恶臭外,亦升级堆肥厨余处理能力。

局长洪正中说,立法院去年12月底增修包含促参法第46条等相关条款,财政部近期陆续修正相关规定;因市府「台中市外埔堆肥厂整建营运移转案」办理程序及厂商需提出的规画构想书内容需配合修正;延长该案受理申请时间由7日延长至21日止。

环保局表示,基于「程序从新原则」,市府配合立院增修促参法第46条部分内容,及财政部研订「民间自行规划申请参与公共建设申请及审核作业办法」(草案),将删除程序中「再审核」程序。申请人规画构想书配合增加「初步规画构想之可行性」及「对民眾之效益评估」两点,删除对申请人原有优惠(保障)规定。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