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回应李明哲案:打着“人权”幌子告“洋状”无济于事

15.06.2017  01:17

   中新社 北京6月14日电 (郑巧 刘紫欣)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4日在北京强调,李明哲的案件是一起涉嫌犯罪的事件,不是所谓的“人权事件”。打着“人权”的幌子,对大陆依法办案横加干涉,甚至到外国告“洋状”,这都是无济于事的,也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当天举行,马晓光在答问时作以上表述。

资料图:马晓光 中新社 记者 张勤 摄

  他又指,我们当然会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了解,国家安全机关对李明哲采取强制措施时,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告知他有权聘请律师,并根据本人的意愿,通过法律援助,为他安排了律师。

  台湾居民李明哲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于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机关依法逮捕。

  此外,会上还有记者提到,近日台湾行政机构秘书长陈美伶表示,台湾是毒品的受害方,而毒品大多数是由大陆进入台湾的。对此,马晓光表示,关于台湾的毒品来自何方他不了解,但要强调的是,大陆方面坚决打击毒品犯罪,包括涉及两岸的毒品犯罪,严惩毒品犯罪分子,在任何情况下都将采取有效措施,决不姑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