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依废弃物清理法27条,自行公告广告物设置办法,规定在「清除地区」只要未经「主管机关」核准,设置广告物就是污染环境行为。大法官会议昨日作成释字734号解释,认定台南市府的公告已逾越母法授权属违宪,应自解释公布之日起,届满3个月时失其效力。
(中时即时)